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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各有关院校、培训机构: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晋商电便〔2022〕6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市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全流程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确定”的原则,采取“征集报名——资料审查——实地查看——评定打分——网上公示”的方式,现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培训资质全、经验多、质量高、信誉好的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2022年全市电子商务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
一、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取得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职业培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具备电子商务职业工种(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培训许可资质的培训机构。校址在临汾市各县(市、区)的培训机构要在尧都区内设立教学点。教学点需满足(三)(四)(五)。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职业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能够在商务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组织开展电子商务领域职业培训工作。
(三)具备承担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培训机构内部管理规范,教学管理严谨,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具备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每个工种至少配备3名以上经验丰富的专兼职理论老师和实操老师,教师均应具备与其教学岗位相对应的教学资格。开展培训所用的教材、培训计划、培训课程等,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已制定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培训计划,培训课程统一教材等。
2.具备教学场地、实操设备、信息化管理条件(视频监控设备)。在培训场地应配备固定或移动监控设备,以便主管部门对培训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监管。 3.近两年内没有发生学员重大投诉事件,无违反职业培训相关处罚记录,无违法违纪问题。
(四)培训机构财务独立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
(五)培训机构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疫情防控等有关规定,能确保培训期间疫情防控和人员的安全。
二、培训机构选定办法及程序
(一)培训机构申报备案材料及要求:
1.填报临汾市电子商务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临汾市电子商务职业培训机构备案表(附件3)。
2.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职业培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写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办公、培训和实训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的清单,所申请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学员管理制度等。
5.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专(兼)职专业教师的聘用合同和资格证书(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或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专职教师需提供申报之日前半年的社保证明。
6.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制度和处置预案。
7.近几年开展电子商务类培训业绩。
8.申报资料应按标书标准装订(一式三份,标准封面、A4规格)、有总目录、分项目录并有相应表格和文字图片作支撑,统一编排页码;资质类需提供原件当场审核后退还;所有复印件均为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图片资料模糊的视作无效资料。
(二)实地考察:申请资料经初审合格后,市商务局组织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并现场查阅核实相关资料。
(三)综合评定:在资料审查和实地考察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依据临汾市电子商务职业培训机构综合评分标准(附件2)打分,按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备案培训机构。
(四)结果公示:市商务局根据综合评估意见,在官方网站公示符合备案的培训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公平、公正选择培训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与人社等部门对接沟通,做好工作协调协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有不良反映情况及时核查。
(三)拟承担2022年临汾市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机构,请按规定将申报资料于10月14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商科。
联系人:张纯洁 0357-2014720
附件: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临汾市商务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