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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局、有关商贸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促进我市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支持零售、住宿、餐饮、石油等线下实体全面复苏,带动消费回暖。根据2020年4月2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推进当前经济运行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结合实际,市商务局起草了《临汾市电子消费券和奖补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经10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汾市商务局
2020年5月3日
临汾市电子消费券和奖补资金发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临汾市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活跃市场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我市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支持零售、住宿、餐饮、石油等线下实体全面复苏,决定投放政府电子消费券和奖补资金,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带动消费回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投放形式
1.消费券分为电子消费通用券和专项消费券,通过银联商务、中石化、中石油营销平台发放,覆盖住宿、餐饮、零售、石油等线下实体全行业。
2.奖补资金用于鼓励汽车行业促销和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
二、投放时间
4月30日至6月30日。
三、参加对象
(一)消费者:全体在临人员(包括域外来临人员)。
(二)商户:全市重点批零住餐经营单位。电子消费通用券用于线下到店使用,参与活动的商家需确认已开通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联商务全民惠平台。
(三)奖补对象:1.限上在库汽车经销企业;2.新增入库批零住餐企业。
四、投放、领取及使用投放计划
(一)投放计划
共投放2000万元。电子消费券分4轮发放,银联首轮投放300万,中石化首轮投放70万,中石油首轮投放30万。之后根据实际兑付情况,对每轮投放消费券进行调整安排。消费者领取的电子消费券仅限本轮活动使用,下一轮活动开始后,未使用的上轮电子消费券自动失效,未核销资金滚动加入至随后发放的轮次中。
4轮结束后未使用资金,滚动加入奖励资金。
(二)发放时间
4月30日上午9:00起发放第一轮消费券,以后在5月16日、6月1日、6月16日上午9:00进行发放。共发放4轮。
奖补资金在4轮结束后发放。
(三)领取方式
1.电子消费通用券:消费者通过微信搜索引擎点击搜索“银联商务山西分公司”公众号或“临汾日报”公众号,点击领取不同额度的消费券。电子消费通用券的面额分10元、20元、50元、100元、300元5种,分别按10%-20%的比例(抵扣优惠比例可根据承兑情况作适当调整),在消费者购买家电及餐饮、商场、超市生活用品消费时进行抵扣。
2.专项消费券:消费者通过中国石化“加油山西”APP(小程序)、中国石油“中油好客e站”微信公众号,点击领取汽油专项消费券,面额为30元,消费者在全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旗下所有加油站加注汽油时,一次结算满150元及以上时享受30元的消费抵扣。
(四)领取规则
采取限期领取,领完为止。电子消费通用券每人每轮限领电子消费券一次,通用消费券有效期7天;专项消费券每人每轮限领3次,有效期5天。
(五)使用规则
1.电子消费通用券领取成功后,自动进入微信卡包;消费者在全市范围的参与本次活动的线下实体商家通过微信承兑使用,商家范围为已受理银联商务全民惠平台的商家。
2.每次消费结算只能使用一张电子消费券,可以与商家优惠券叠加使用。
3.电子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
4.消费券属于政府发放的福利性有价证券,消费券不记名、不找零,不可提现,遗失不补,过期作废。适用范围内的商家不得拒收、不得打折,不能拆分使用,严禁非消费直兑现金、倒卖倒买等行为。
(六)奖励办法
1.鼓励汽车行业企业促销,2020年6月底,限上在库汽车经销企业零售额每增加5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5万元封顶。
2.对2020年新增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户奖励6万元。
五、工作流程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全市统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活动。
(二)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发布活动公告,号召消费者积极参加活动。
(三)推广、领用和使用
1.银联商务、中石化、中石油根据要求配置电子消费券,将领券链接或者二维码输出给政府通告的官网,也可将领券链接或者二维码展示各类APP、官方小程序、官方公众号。
2.打开微信关注指定的公众号并输入手机号来抢券,抢券成功后消费券自动保存至微信卡包中。
3.到店消费通过微信支付即可承兑消费券。
六、活动要求
加大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融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宣传。消费券使用范围内商家应制定相应优惠措施,按照单次消费金额的一定比例配送本店优惠券,带动消费者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