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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汾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0-06-12来源: 临汾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商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高效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创建文明城市,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临汾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市住建局城乡建设科     王  震  2026302

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科 王朝辉  8082508

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     陈俊屹  2010510

                              临汾市商务局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汾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临汾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发展指导意见

为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回收清运成本,减少二次污染,并最大限度地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和可再生利用资源回收增量,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现制定临汾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发展指导意见:

一、统筹规划网络布局

统筹规划布局生活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及中转(分拣)站。原则上县级以上城市社区按照每2000户居民设置一个回收站点或中转(分拣)站。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协同建设。

二、统筹共享场地设施

原则上,生活垃圾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场所共享共用,新建回收站点及中转(分拣)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有条件的现有垃圾回收与中转(分拣)站点,逐步改造增添再生资源回收与中转(分拣)设施设备;扎实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试点探索在居民小区同步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再生资源分类回收设施设备,并逐步推广。鼓励支持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处理基地与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联合建设,进一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三、统筹协调服务管理

对同时具备两种功能的站点,均统一加贴 “两网融合”标识,统一配置再生资源回收周转箱与衡器,公布分类标准,公开回收价格。各“两网融合”站点的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统一登记,挂牌服务,统筹协调管理。对“两网融合”站点回收的可再生利用资源,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有实力、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回收处理。

四、统筹共用相关政策

统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改善人居环境、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对“两网融合”有关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或优先用于补贴低价值物品的分类回收与加工利用。支持中标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回收、统一价格”的流动回收车队,鼓励企业采取预约上门回收的方式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前予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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