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务动态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办事指南

2024-10-29    

    一、事项名称: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二、法定依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620号令)、《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工商总局2004年第3号令)和《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各用金管理办法 (试行)》 (商务部、财政部2014年第2号令)。

    三、申请条件: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3.有3名以上熟悉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5.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企业的申请报告(原件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看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证明;

    4.公司章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处置制度(盖章);

    5.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管理人员履历及从业证明材料(不低于3名);

    6.法定代表人没有故意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

    7.承诺书。

    8.备用金缴纳证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也可以通过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等额银行保函的方式缴存。

    五、办理流程: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无

    八、网上办理:“临汾通APP”

    九、咨询电话、监督投诉:

    审批局咨询电话:0357-2105077

    商务局咨询电话:0357-2112772

    监督投诉电话:0357-12345

    十、办理地址和时间

    1.地址:临汾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二楼审批科窗口

            临汾市解放东路41号临汾市商务局(备用金缴纳证明办理)

    2. 时间:

    审批局:上午900一12: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300一17:00周一至周五

    商务局:上午830一12:00周一至周五

    下午1430一1800周一至周五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8

承办:临汾市商务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39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