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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2023-10-12    

为深入贯彻省商务厅和市纪委监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查处“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有效清除影响和制约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的顽疾,决定从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在市商务局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政务服务中的“黄牛”“黑中介”等及其背后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非法设定中介服务事项,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

2.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3.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滋生“黄牛”“中介”代办问题。

4.其他因政务行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二)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5.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

6.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推脱,并采取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

7.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

8.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

9.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0.对“黄牛”公然在我局办公场所内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处理。

11.对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不受理、不处理。

(四)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12.对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

13.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责问责,或追责问责不到位。

三、举报方式

设立多个“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12345、0357-2014720

(二)电子邮箱lfsswjzfjdk@163.com

(三)信件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419号临汾市商务局(收)

    欢迎市场主体、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监督,真实反映问题,共同推动我市商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临汾市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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