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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晋情消费 乐购临汾” 双十一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2023-10-24    

各县(市、区)商务局,临汾开发区商务部门:

“双11”即将临近,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直播电商、社群电商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扩大我市产品销售、提高产品品牌影响力、促进临汾农特优产品“走出去”。根据省商务厅部署,市商务局决定开展2023“晋情消费 乐购临汾”双十一促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

二、活动主题

    “晋情消费 乐购临汾 ”

三、活动形式

    坚持“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产品,引导重点电商企业、线下实体商业、省级直播电商基地、乡村e镇等主体,充分用好电商平台促消费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优惠叠加的多场景促销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龙头电商企业开展多平台促销活动

各县(市、区)要依托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示范县公共服务中心和协会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指导龙头企业、地方特色馆、832平台入驻企业等参加所属平台“双11”促销活动。筛选区域优质产品和品牌,以短视频、图文等形式“种草”临汾优品,为全国消费者提供优质优价的“临汾好物”。侯马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要积极组织辖区龙头电商企业、直播基地等主体开展网络促销,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开展满减、直降、秒杀、直播带货等促销活动,拓展线上消费场景,营造购物氛围,进一步提升临汾名特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二)鼓励传统零售企业拓展线上消费场景

各县(市、区)要组织大型连锁商超、商业综合体、龙头零售企业和便利店等,开展减免、秒杀、折扣、折上折等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引导尧都古镇特色商业街、生龙悦享生活超市、大丰超市、永辉超市、美特好超市发挥龙头企业消费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利用微信小程序、社区拼团、本地生活平台等渠道和媒介,将实体店与线上运营结合,开展联合营销,打通线上销售渠道,拓展线下消费场景,实现线上线下相互引流,激发消费活力,助推产品销售,进一步活跃“双11”市场氛围。

    (三)指导直播电商基地开展联播不停歇活动

充分发挥新模式新业态在扩大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侯马市商务局要组织辖区内2个省级直播电商基地开展联播不停歇活动。拓客来直播产业基地、侯马新兴纺织城网红电商孵化基地要依托抖音、快手、淘宝等国内龙头电商平台,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双11联播不停歇”活动。

    (四)开展“数商兴农”双十一直播系列活动

各县(市、区)要组织乡村e镇、电商龙头企业联合开展“数商兴农”双十一直播活动。针对本地农特优商品开展多矩阵直播带货推介活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开展“数商兴农”达人主播选拔大赛,表彰一批消费扶贫中表现突出的助农龙头企业和主播达人,助力乡村振兴。

    (五)开展各具特色的促消费活动

各县(市、区)可结合各县风俗习惯、文旅资源和特色产品,组织本地实体商业资源、龙头电商等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融合的配套促销活动,可开展商文旅结合的同城乐购乐游乐娱活动,浓厚购物气氛,创造消费场景,促进新型消费不断增长。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双11”促消费活动对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要结合地方产业特点,丰富促销手段,精心筹划“双11”活动方案,广泛组织本地名优特产品参与“双11”促销,进一步扩充商品渠道和服务供给。积极推广直播、社群电商等新业态模式,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品牌消费、绿色消费。

(二)用好平台政策。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充分利用淘宝、京东、抖音、快手、美团等大平台促销政策,引导地方特色馆、原产地官方旗舰店、老字号、农特产店铺加大产品和品牌的网上推广力度,在“双11”期间推广和曝光一批临汾特色产品,进一步提升我市名优特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全国消费者购买特色产品,帮助临汾品牌和产品“走出去”。

(三)引导绿色发展。各县(市、区)要将“双11”促消费活动作为加快电商绿色发展的重要契机,加强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宣传,鼓励电商企业丰富绿色环保节能产品供给,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商品,使用绿色包装,督促指导电商企业减少使用塑料包装,减少过度包装,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四)指导诚信经营。各县(市、区)要指导电商企业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线上促销活动,加强商品质量、服务履约、广告宣传等方面信用管控,加强区域公共品牌管理,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网络零售环境,增强企业规范发展意识。

(五)做好宣传统计。各县(市、区)要加强线上线下销售数据的收集统计,收集优秀企业、畅销品类、创新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上报活动数据和情况总结。请于2023年11月12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特点、活动成效、重点产品销售数量和金额、典型案例、存在的不足及建议等)报送市商务局电商科。

联系电话:2032203

邮    箱:verypure@126.com

附件:2023“晋情消费 乐购临汾”双十一促消费活动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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