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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11-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商流通〔202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职能分工,积极推进家电消费促进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单位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出台本地、本行业家电惠民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重点围绕《通知》中9项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绿色智能家电应用、基础设施完善等工作;鼓励家电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利用春节、元旦、双11等时节,加大促消费活动力度,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请各县市区、市直单位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11月11日前将联络人名单和电话报市商务局;12月10日前报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李敏敏,电话:2016068,邮箱:lfsswjsck@163.com。

附:《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商流通〔2022〕211号)

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临汾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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