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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悦享临汾•乐购金秋”数字消费券工作方案

2023-08-23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等决策部署,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消费回暖升级,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稳定消费预期、释放消费潜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发放原则,采取“政府补贴、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组合方式,以发放数字消费券方式,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刺激消费增长,提升消费品质,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23年“悦享临汾•乐购金秋”

三、活动时间

数字消费券发放时间2023825日至1031日。

四、资金投入

市财政投入1500万元,重点围绕成品油、家电、家居、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放。

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资金拨付

为保障活动按期进行,根据活动资金需求,市财政局将本次活动专项资金提前下达至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根据数字消费券核销进度,分批拨付至建行临汾分行临汾市级消费券专用账户”专户,保障数字消费券正常发放。

)资金结算

根据消费券实际核销金额结算,活动期间消费券实际核销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发放平台无需向消费券出资方开具发票,依据平台数据进行结算。发放平台应及时提供核销数据报表,报表信息包括消费券投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量等

六、活动安排

(一)发放范围

    投放范围:临汾市常住人口及在临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定位为临汾市即可在活动期间申领数字消费券。

使用范围:数字消费券主要面对临汾市内限额以上批零、住餐等入统企业实体门店,根据核销等实际情况可调整扩大使用商户范围

(二)发放安排

首轮发放时间为2023825上午10:00,有效期83122:00;以后每周五上午10:00发放,有效期7天,次周的周四22:00失效。

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放轮次和时间,可聚焦节假日和消费旺季增加发放轮次,可结合实际核销情况,灵活调整票券种类、面额等。

(三)券种设置

消费券共47种,设置如下:

券 类

券 种

杠杆倍数

每轮限领张数

活动期间累计使用次数

零售通用券

满180元减40元

4.50

1


满50元减10元

5.0

1


家居家装

满2000元减300元

6.67

1

3

满500元减80元

6.25

1

3

数码电子券

2000元减400元

5

1

3

1000元减200元

5

1

3

餐饮住宿券

满200元减50元

5

1


(四)领取及使用方式

1、注册: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建行生活APP”,并注册成为该平台用户。消费者在“建行生活APP”-点击我的-我的钱包-输入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进行验证-再次点击我的钱包-输入银行卡卡号-点击下一步验证银行卡信息-完成身份认证-完成银行卡绑定-显示“恭喜您,签约成功”即完成注册。

2、领券:消费者在建行生活APP首页专区点击进入“悦享临汾 乐购金秋”活动页面领取政府消费券;消费者还可在首页点击“好券中心”,进入后即可领取。

3、用券:消费者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看,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到公示商户名单中的商家用券消费可享受相应减免优惠。

消费者打开建行生活APP-点击首页“付款码”-商户用POS机或扫码盒子扫描该付款码,达到满减条件时,自动实现满减。(优先使用优惠金额大的优惠券)

4、同一登录账号、同一手机号、同一终端设备号或其它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情形,均视为同一用户。每轮次活动期内,同一用户可分别领取每种面额消费券各一张,每笔消费限用一张,不找零、不重复使用。

5、领券但不使用核销的,视同已参加过消费券活动,消费者已领到的券过期后,相应资金返回到消费券资金专户,下次活动滚动使用。

6、实体商家应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消费者应主动索票。

7、退货结算。对核销消费券的原订单发生退货时,按照有关规定,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按比例退回资金池。

(五)核券商家

参加本次活动的商户,必须是交易地、经营地均在临汾市辖区内,并办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登记的实体商户。列入社会信用失信名单的商户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1、零售通用券核销商户

准予核销的商户包括:经营生鲜果蔬、粮油食品、烟酒饮料、日用百货、医药及医疗器械、机动车燃油、针纺织品、服装鞋帽、贵金属、珠宝首饰等商品的零售商户。

2、家居家装券核销商户

准予核销的商户包括:家具、灯饰、洁具、窗帘、五金、涂料、木质装饰材料、陶瓷石材装饰材料、其他室内装饰材料等商品零售商户。

3、数码家电券核销商户

准予核销的商户包括:经营家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的实体零售商户。

4、餐饮住宿券核销商户

准予核销的商户包括:住宿餐饮零售实体商家。

(六)资金使用

     零售通用券、家居家装券、数码电子券、餐饮住宿券发放资金占比为40%、20%、25%、15%,消费券专项资金采取滚动投放、灵活调剂的原则,可结合消费券领用与核销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动态调整每轮资金和各券种投放资金比例。

(七)风控措施

1、系统方面,发放平台应仅通过自有APP发券,不得将发券链接外放,不得在降级的风控环境下发放消费券。商户方可通过“建行生活APP”进行实时和日终对账,平台方通过后台数据和平台运维及时监控交易情况,坚决杜绝套券等违规现象发生。

2、发券方面,发放平台应核验消费者的领券资格,有效防范黄牛借助工具软件恶意抢券,并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障网络流畅。发放平台应通过APP实时展示已领取到的消费券,明示有效期的起止日期,做好活动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

3、核券方面,为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发放平台应严格按照市商务局核销商户名单进行核销。

4、客服方面市商务局电话0357-2014720发放平台电话95533,接受消费者咨询或投诉,防范化解不良舆情和群体性事件。                       

   (八)其他措施

所有核销商户不得借机变相涨价,应通过店内宣传、收银引导等方式配合消费券政策实施。鼓励商户配套出台商业促销措施,扩大政策效果。其中,餐饮住宿类、快消品类核销商户应以提供质优价廉产品服务为主,自行开展买赠实物类营销活动;零售类、家电家居类核销商户应以提供消费返券为主,拉动消费者到店后形成二次消费。

信息报送和绩效评价

数字消费券在发放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数据统计与分析报告。活动结束两个月内,发放平台要对交易数据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抽查数据记录不低于5%;重点复核发放范围、数字消费券覆盖率、退货退券情况、核销情况、直接带动比等,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及时总结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和工作总结。

数字消费券带动比不低于4倍。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放数字消费券是市委、市政府践行助企纾困要求,进一步加速经济回暖复苏,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和市场主体倍增的具体举措。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抓好落实,把政策红利真正落实到消费者和实体商户。

加强风险防范。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本次促消费活动,鼓励出台本地促消费和助企纾困优惠政策;指导企业和消费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使用,严防恶意套取财政资金行为。要接受财政、商务以及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支付平台、商户等要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商务局、临汾日报社、临汾电视台、各县(市、区)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介发布数字消费券投放时间、流程等,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积极抢券、用券的浓厚氛围;同时密切关注数字消费券发放过程中产生的舆情动态,及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在核销活动过程中,对存在恶意套现、数字消费券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商户,要严肃处理。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虚假交易、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文件:【图解】2023年“悦享临汾•乐购金秋”数字消费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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